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,医疗机构公布医疗广告,应该在公布前向卫生部门申请人医疗广告审查,且获得“医疗广告审查证明”,并在卫生部门备案医疗广告成品样件,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、地址、类别、医疗科目、接诊时间、联系电话等基本内容。根据国家涉及管理办法,倒数两次警告仍不排查的医疗机构,涉及部门将对其展开停业整顿,或注销医疗科目,以后注销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此次约谈完结后,太原市卫生局将对牵涉到违法公布广告的医院之后监控。同时,在大型门户类网站、搜索引擎类网站、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、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上的违法医疗广告也将展开清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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